新华网银川7月31日电(记者杨稳玺)记者从31日召开的宁夏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6年5月22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首个废旧立新、配套上位法出台的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为宁夏努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夯实法治根基、提供法治保障。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既对宁夏民族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予以立法确认,又兼顾长远对仍需探索实践的内容作出原则要求,涵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建立健全保障与监督体系等。
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红色资源利用、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等纳入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机制,要求有序推进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融居,规定政府应当优化城乡建设布局规划,统筹新建住宅小区、分配保障性住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明确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创新方式载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明确每年9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月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