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近日,有一位李先生询问,其家人在某中介机构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并交付了定金。现准备根据购房协议支付剩余房款时,突然发现,原来与其家人签订协议的卖房人根本不是房屋产权人,而早先交付的购房定金也早已被委托人
还了银行贷款,那么,客户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相关释疑
对于中介机构,在接受客户的委托时,应该审核其产权的真实、合法性,并根据产权证核对产权人与委托人是否是同一人,然后才去对外刊登信息。
对于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协议前,应了解所要购买房屋的性质、建造年代及是否有产权纠纷、贷款等内容,然后再与其签订购房协议。
对于委托人,因房屋产权不属于其本人,并在产权人未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了委托并收取了定金,已购成了诈骗。
处理意见
针对这宗投诉,应该如何解决?因购房人的购房定金已被委托人用于还贷,现无能力归还,中介管理科建议购房人及中介机构及时到所属派出所报案,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双方的利益。
注意事项
那么,中介机构审核产权证、买房人了解所要购买房屋的情况的好处是什么?
现在许多中介机构为了收集房源信息,只要客户前来刊登,不管内容是否真实,就根据客户的描述对外发布了信息,这是中介行业普遍存在问题。中介管理科曾经受理过几宗因为中介机构对外刊登的信息的建造年代、产权性质不明而最终导致合同纠纷的投诉。因此中介机构审核产权证,看似一道可有可无的程序,但对于将来解决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却有很大的用处。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协议前了解房屋的情况,对于与卖房人谈房价及将来缴纳各种税费有很大的帮助。闫晓宇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