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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从2006年12月1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统一使用新的《银川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这一消息后,部分在近期已经与开发商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不禁叫起苦来,问12月1日后,能不能重新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对此,宁夏嘉禾律师事务所宋承远律师认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同意,否则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就不能改用新合同,因为,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表明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过,购房者可以试着争取一下,或许会得到一些诚信度较高的开发商的同意,从而实现改用新购房合同范本签约的愿望。(杜爱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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