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官队伍面临断档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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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4日
来源: 宁夏日报集团

    近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一次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共有“退二线”干部83名,但全区22个基层法院中,却有一半左右的法院审判庭因法官不足而不能组成合议庭,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过早退出工作岗位,法院审判力量不足问题凸显。 

    近年来,各级法院因机构和制度改革的需要,相当一部分干部从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一些在审判一线的干部也离开了审判岗位,实行了内退(上述两种情况统称为“退二线”)。片面追求干部年轻化,导致了一批有经验的法官过早退出了审判岗位,而法院对这部分人的管理,通常是不考查、不提拔,这样既浪费了宝贵的人才资源,又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审判工作需要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审判经验的职业化法官,而人员补充困难是造成法官人才“断档”的重要原因。我区经济文化不够发达,每年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数量较少,法官后备力量相对不足。今年全区面向全国招录法院审判人员,原计划招录35人,因受报名人数限制,实际只招录了21人。

    有关数据显示,1995年至2005年底,全区法院法官总数增长不足17.8%,而案件审结数则增长了94%,以相对不足的审判力量面对日渐繁重的审判任务,势必影响到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从实际情况看,相当一部分身体健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退二线”干部,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是破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有效措施。可以从政策和管理两方面完善制度,调动“退二线”干部的积极性:首先要大胆使用“退二线”干部,改变过去不提拔、不考查的作法,对表现突出、群众认可、身体健康的,该提拔的提拔,该重用的重用;其次,对在领导岗位上的同志,在免去领导职务的同时,可以改任同职务的非领导职务,保留其法官资格。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已在这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对因班子建设需要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12名同志,采取上调一个职务的办法改任非领导职务,调动了“退二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记者 柳文涛)

(责任编辑: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