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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府三区低保家庭子女被普通高等院校和大中专院校录取的仍能享受到一次性助学补助。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9月30日后领到录取通知书者不予救助,这一时间比以往提前了一个月。
据介绍,低保家庭子女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和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的、分数上录取线的学生,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被正规院校预科部(班)录取的也享受同等待遇。不在救助范围的为上电大、夜大、民办、远程(成人)教育、自考等院校、职业高中(一职、二职、幼儿师范学校的职业高中),当年6月30日以后领取低保证、9月30日以后领到录取通知书的不予补助。
救助标准为,当年考入国家国民教育系列中专院校的,区外给予2000元补助,区内给予1500元补助;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区外给予5000元补助,区内给予3000元补助。申请救助者需携《户口簿》、《低保证》、《领取低保金银行存折》、《考生录取通知书》、《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民政局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标准给予补助。
银川市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2007年底,首府6年来共投入741.7万元,通过一次性助学帮助1865名低保家庭子女成功圆了大学梦。往年10月30日前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都能获得救助,但被救助的对象多数上的是职业技术学院,不符合救助条件,且占据了救助名额,真正考上大学的却无法顺利入学。为使有限的救助资源有效利用,今年专门对这一时间进行了调整。(记者 张艳丽)
来源: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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