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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撤销无效房产证
邓伟华买的房子不但被小舅子用伪造的证件卖掉,还办了过户手续并再次出售。邓伟华和卖方一怒之下将灵武市房管局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房管局办理的两份房产证无效。
2002年6月10日,吴忠市巴浪湖农场职工官红将灵武市农建办家属楼西栋2单元502室的住宅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邓伟华,邓伟华拿到产权登记证后没有入住,也未办理过户手续。2003年,邓伟华的小舅子租赁该房,并说在房管部门有熟人,可帮姐夫代办过户手续,邓伟华就将产权登记证交给他。小舅子拿到产权登记证后,伪造了原房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灵武市房管局把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1年后,他又将这套房子卖给夏淑娟,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后搬入。
2006年,邓伟华到农建办家属楼找小舅子要这套房子的产权证,没想到开门的是陌生人,对方还拿出了产权证。邓伟华找到官红,两人到房管局查看了交易记录,明白了事情的经过。2007年9月,两人向灵武市房管局请求撤销邓伟华小舅子和夏淑娟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但房管局没有答复。
2008年1月30日,两人将灵武市房管局、邓伟华小舅子和夏淑娟告上法庭。从房管局提供的证据看,假身份证将官红误写成关红,户口本上关红的妻子与官红之妻并非一人。7月4日,灵武市法院判决撤销灵武市房地产管理局00012692(注销)、00013874号房屋产权登记证。7月8日,记者采访灵武市房管局局长张立时,他说当时工作人员发现证件系假造,但因一位领导打招呼,这件本不该受理的产权交易得以办理。(记者 李颢云)
来源: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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