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宁夏政务信息
人口状况
来源: 综合        日期: 2006-03-03

    人口的存在与发展既受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又是社会生产得以进行的基本条件。宁夏人口具有增长快、年龄构成较轻、回族比重大和分布不均等特点。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关系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

    1997年末,宁夏人口为528.94万人(其中回族人口179.7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0.43%,比1949年末净增409万人,增长3.4倍,平均年增长率高达3.2%,居全国第一;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由0.22%上升到0.43%,提高了近1倍。人口增长过快的原因,一是自然增长率高,二是净迁入人口多。1950~1996年间,人口自然增长率除1959~1961年低于10‰外,其余各年都在13‰~34‰间,其中,有29年大于20‰,13年大于30‰。1950~1989年,净迁入人口75.6万人,占同期人口增长总数的23.0%。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各级狠抓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有所控制,到1997年,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已下降到14.8‰,迁移增长也恢复平稳。

    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速度更快,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增大。1997年与1949年比较,回族人口增长3.9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31.12%上升到33.90%;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长25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0.08%上升到0.49%。

    城镇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增长也很快。1997年与1949年比较,城镇人口增加到277.73万人,按现行行政区划统计增长18.6倍,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2.1%上升到51.8%,非农业人口增至140.78万人,增长16.6倍,占总人口的比例由7.1%上升到27.0%。

    全国第一(1953年)、二(1964年)、三(1982年)次人口普查时,宁夏总人口中,14岁及其以下者分别占40.68%、43.37%、41.25%;15~64岁者分别占56.32%、54.35%.55.55%,65岁及其以上者分别占3.00%、2.28%、3.20%;老少比分别为7.37%、5.26%、7.75%;年龄中位数分别为19.7、18.5、18.4;人口年龄结构属于典型的年轻型。1990年人口普查时,宁夏总人口中,14岁及其以下者占33.73%,15~64岁者占62.76%,65岁及其以上者占3.51%;老少比为10.39%;年龄中位数为21.86,年龄结构已开始由年轻型向成年型过渡。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表明,宁夏人口年龄结构又发生了变化,其中,0~14岁人口比重下降到31.57%,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到64.65%,65岁及其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则达到3.78%。

    新中国建立以来,宁夏教育事业有很大发展,人口的文化素质有较大提高,但与全国比较(据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宁夏除大学文化程度的万人指标高于全国外,其它指标都低于全国。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宁夏比全国少13.2分点。15岁以上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率达45.90%,比全国多11.41个百分点,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虽下降到33.48%,仍比全国高11.27个百分点。人口文化程度的地区差别很大,川区高于山区,城市高于乡村。

    宁夏是中国回族最大的聚居地,1997年末回族人口达179.72万人,约占自治区总人口的1/3,占全国回族人口的1/5。

    回族主要分布在固原地区和吴忠市,其回族人口占宁夏回族人口的83.2%。回族人口超过10万的县市有:同心县(33.42万人)、海原县(36.11万人)、西吉县(44.00万人)、固原县(51.15万人)、利通区(29.25万人)、灵武市(24.94万人 )、泾源县(10.89万人)、银川市辖区(57.34万人),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或接近50%的县市有:泾源县(97%)、同心县(81.3%)、海原县(69.5%)、利通区(56.0%)、西吉县(51.5%)、灵武市(48.5%)。

    宁夏人口主要分布在北部,南部次之,中部最少。以区域计,引黄灌区12县市人口288.9万人,占总人口的55.4%,人口密度135.4人/平方千米;南部山区8县人口232.3万人,占总人口的44.6%,人口密度76.3人/平方千米。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地区、吴忠市人口密度分别为260.5人/平方千米、150.4人/平方千米、110.1人/平方千米、65.9人/平方千米。人口密度最大的为石嘴山市,高达601.6人/平方千米,最小的为盐池县,仅22.5人/平方千米。
 


(责任编辑: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