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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来源: 宁夏网☆宁夏日报        日期: 2006-03-19

     第三号

    (2006年3月18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干部群众的意
见,现对拟提拔、提名的23名干部公示如下。

    一、拟提拔、提名的正厅级干部

    冀晓军1964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现任固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志敏回族,1957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副书记,提名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人选,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全太1948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提名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现任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李克强1957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拟任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提名为厅长人选,现任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李彦凯回族,1958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拟任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现任吴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卉女,1957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拟任自治区粮食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现任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二、拟提拔、提名的副厅级干部

    马启宁女,回族,1958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现任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生活待遇处处长;

    李福才1955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现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

    孟祥云女,1955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民委、外事办纪检组长,现任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孙纪梁1949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拟任自治区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现任银川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瑞琴女,1951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现任自治区人事厅培训教育处处长;

    李杰196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拟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现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友城处处长;

    范淑琳女,1955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提名为自治区妇联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现任自治区妇联办公室主任;

    马骁回族,1947年4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拟任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副厅级),现任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李生宝195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宁夏农林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现任宁夏农林科学院荒漠治理研究所所长;

    吴仁海1950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宁夏农林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现任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处长;

    马萍女,回族,1955年1月出生,大学普通班学历,拟任宁夏农林科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民委、外事办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专员;

    王冀川1956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副院长(副校长)、党委委员,现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宣传部长兼远程教育中心主任;

    徐彦平196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副院长(副校长)、党委委员,现任宁夏农业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校长;

    倪立新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现任宁夏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处处长;

    张柏森1963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拟提名为石嘴山市副市长候选人,现任盐池县委书记;

    代荣民1961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拟提名为中卫市副市长候选人,现任石嘴山市惠农区委副书记、区长;

    袁有立1953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招标局(政府采购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现任自治区招标局(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以上拟提拔、提名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6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4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来信请寄:75002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责任编辑: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