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大案调查:一份行贿“土地爷”的黑名单

www.nx.xinhuanet.com   2006-03-27   来源: 法制日报
 

-土地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分析-

特点

●利用手中职权或自身职务影响力,直接或间接收受贿赂

●“一把手”犯罪占较大比例

●犯罪主体已不仅局限于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具有多发性、连续性、群体性和隐避性等特征

●损害了居民和农民利益

原因

●行政法规不完善,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有法不依,法制意识不强

●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流程的繁复与现实快捷工作的需要存在矛盾

-商业贿赂症结揭示-

    导读

    一个掌管政府拆迁、在土地储备部门身居要职的“土地爷”,结交了一群专搞房地产开发的朋友。他用自己掌握的拆迁“信息”,从朋友们那里换来了花不完的金钱。

    东窗事发,“土地爷”落网了。几经周折,本网记者发现了一份向“土地爷”行贿者的名单,一些当地鼎鼎大名的企业跃然纸上。

    朱吉生的落网,不仅使一连串行贿者浮出水面,更将大多数业内人士敢怒不敢言而外界又鲜有人知的内幕暴露在阳光下。

    朱吉生原为湖北省武汉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在一些商人的眼中,在政府拆迁、土地储备交易部门任要职多年的朱吉生,是大权在握的“土地爷”。

    内部消息换来40万元

    正因为如此,武汉市华海商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克荣削尖脑袋接近朱吉生。小恩小惠之下,王克荣成了朱吉生的“哥们”。

    2001年初,朱对王透露说:市政府准备征用江岸区后湖乡新春村、新益村805亩土地。

    王克荣根据这一宝贵的内部消息,以自己的华海公司名义分别与新春村、新益村签订了共计805.87亩土地的联营合同。该合同约定:华海公司将在上述土地上投资开发高科技水产养殖、停车场等项目,如遇国家征地,该公司即从国家征地补偿费中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

    这个内部消息的含金量有多大?对于朱吉生个人来说,可能40万元;而对于王克荣和他的华海公司,则是在几乎没有投入的情况下,极短时间内攫取暴利1800余万元。

    华海公司与两个村的协议签订两个月后,朱吉生手下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村里,代表政府商谈征地事宜。人们吃惊地发现,所谈地块的面积、位置、边界,与华海公司联营开发的地块惊人一致。

    再过两个月,武汉市政府成功征用上述土地。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王克荣在未投资分文的情况下,轻易获利1800万元。

    其实,王克荣也有“投资”。他用235余万元“投资”搞关系,贿赂了6名工作人员,使他在短时间内一路绿灯地获取暴利。这其中,也包括送给朱吉生的40万元。

    一个令人搞笑的细节:审计部门披露此事后,参与征地的两名手下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王克荣这个名字没有听说过。朱吉生打圆场说:这不排除两名工作人员在和村里谈判时,王克荣虽在场,但没有表露身份。

    分两次笑纳王克荣40万元的朱吉生,对外宣称:在征地报批过程中,从来就没有听说还有一个华海公司。

 

 
(责任编辑: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