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玉玺窝案追踪:康秋生终审被判7年

www.nx.xinhuanet.com   2006-03-27   来源: 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获悉,毕玉玺窝案中的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部原部长康秋生因受贿16万元,被二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17万元,继续追缴16万余元予以没收。

    今年45岁的康秋生原为首发公司物业管理部部长兼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经理。2001年至2004年间,康秋生利用负责高速大厦装修工程的签订及支付工程款的职务便利,收受工程承包方北京燕港高级家私有限公司、北京雅迪装饰有限公司、北京通湖装饰中心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7万元。2002年至2004年间,在负责京沈高速公路生活区渔场工程现场管理和划转工程款的工作中,康秋生收受工程承包方北京蓝月工贸有限公司经理兰义给予的好处费9万元。此外,康秋生还曾收受单位职工牛某给予的1根金条,价值6050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康秋生认为一审认定的受贿数额有误,遂提出上诉。二中院认定,康秋生曾多次供述收受兰义的贿赂款9万元,且与兰义证言中的行贿数额一致。二中院同时认定康秋生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是自首,且涉案款项已全部追缴,法院对他减轻处罚。一审法院的量刑适度,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记者 邹桂)

 
(责任编辑: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