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1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三保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文章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决定免去: 李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勇霞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职务
(2006年7月21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三保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文章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决定免去:
李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勇霞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