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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表彰06年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7-01-08

    宁夏日报讯 2006年,宁夏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和劳务产业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迈出新步伐,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

    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2006年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表现突出的贺兰县、金凤区、平罗县、利通区、中宁县、盐池县、泾源县、原州区、农垦平吉堡奶牛场等9个单位,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奖”,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各地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2007年1号文件的名项政策,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切实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和发展宁夏农业和农村的好形势。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