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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7-04-04

(二○○七年四月二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带头人,领导干部作风如何,直接关系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党风政风民风,关系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反映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领导干部的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当前,全区领导干部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要看到,领导干部作风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不看书、不看报,思想理论素质不高;有的领导干部缺乏真抓实干、一抓到底的精神;有的领导干部决策不民主,事业心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的胆识和魄力;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有的领导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触及矛盾,不能坚持原则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各级党委一定要深刻认识,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党担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队伍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经济和社会、党内和党外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领导干部身上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在增加,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各级党委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认真落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总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努力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做学习的模范。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刻苦进行自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指导;要自觉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从领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丰富做好领导工作的知识武装和知识储备;要自觉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要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三、带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大局意识,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富民强区的重大部署。对借口地方和部门的特殊性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肃查处。完善和落实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正确意见,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一般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务实创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努力工作。要讲究科学态度,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定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提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不凭主观意志盲目蛮干。不允许以牺牲环境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为代价,追求地方经济一时发展。对于为追求政绩而不惜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

    五、坚持务实苦干,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弄虚作假。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反对急功近利,反对弄虚作假。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在抓落实中,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统计、审计、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定期开展执法执纪检查,对发现搞虚假政绩、“数字政绩”等虚报浮夸的,要坚决查处,所骗取的荣誉和利益必须取消或收回。各级领导干部要下决心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和各种检查评比中解脱出来,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来。领导干部下基层要坚持轻车简从,一律不准搞边界迎送。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检查评比工作的规定,严格控制检查评比活动。

    六、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感情上真正贴近人民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自治区领导全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市、县(市、区)和部门领导不少于3个月。要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吃水、行路、入学、看病、就业、住房等实际困难,切实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职工、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健康等问题。

    七、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在干部使用上搞不正之风;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搞特殊化;严禁个人封官许愿和插手干预下级领导干部任用;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等具体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允许为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当保护伞;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赌博;严禁违规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以及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

    八、厉行勤俭节约,狠刹浪费、享乐之风。坚决制止和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现象。坚决禁止用公款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中的“两条规定”。对以学习考察、召开会议、招商引资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要追究参与者、审批者和组织者的责任。严禁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禁止违反规定和标准修建、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

    九、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严禁不健康的娱乐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净化社交圈子,反对低级趣味;慎重对待人情往来,净化生活圈子,反对借机敛财;防止骄奢淫逸,严格执行“三条禁令”,严禁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主抓,从“一把手”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研究制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措施,着力推进体制改革,着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着力加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及时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及时提出解决的意见。要总结推广本地区、本部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断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对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出台配套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分工抓好落实。

    各市、县(市、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经常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办法。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