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6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彦武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李献忠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决定任命王俭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四、决定免去马三保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