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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讯(记者 熊敏)合理设置和规范限速标志,对明显不合理、不规范标志或限速值进行调整和改进;公告电子警察、固定测速点的方位,实行“阳光作业”……昨天,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在治理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将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据悉,为确保十七大和第二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民族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召开期间全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自8月10日起,宁夏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区高速公路、109、110、211等国道、101、202等省道和重点旅游路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辖区道路超速违法行为情况,合理设立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组,并与交通、建设部门加强沟通,合理设置和规范限速标志,配合质监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进行排查、清理,对“体检”不合格的测速设备进行鉴定和维护;在定点抓拍超速行驶交通违法的电子监控设备前方设置测速警示牌或告知牌,提醒驾驶人注意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若当事人对交通监控设备记录资料提出异议,要听其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进行确认;通过声讯查询、网络查询、邮政告知等途径,畅通交通违法告知渠道;加大夜间巡逻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严禁对异地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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