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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监察系统加强药品“三统一”监督
来源: 宁夏日报集团        日期: 2007-08-20

    宁夏日报集团讯(记者 雍斌)记者从自治区监察厅、纠风办了解到,宁夏监察系统正通过建立巡查制度等措施,力保药品“三统一”顺利实施。

    上周,自治区主要领导先后对药品“三统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自治区监察厅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落实具体工作。首先是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三统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监察局和纠风办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与此同时,监察系统将组织培训班,对各市县监察局参与药品“三统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学习三统一政策法规、了解监监督检查对象、掌握监督检查的方法等。

    从现在开始,全区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将邀请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及有关部门药品“三统一”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自治区监察厅、纠风办还作出决定,建立药品“三统一”巡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邀请特邀监察员检查等多种形式,对药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采取对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进行检查的方式,了解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从中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原则上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自治区纠风办。自治区纠风办对各市县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向自治区政府药品统一招标领导小组报告。


(责任编辑: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