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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十二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提拔、提名的8名副厅级干部公示如下。
常晋宏,1966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自治区招标局(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三处处长,拟任自治区招标局(政府采购中心)总工程师;
许 宁,1963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永宁县委书记,拟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刘 淑,女,回族,1954年7月出生,大学普通班学历,现任自治区体育科学技术中心主任,拟任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哈 莹,女,回族,1960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法规处处长,拟提名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陈莉萍,女,1961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民盟盟员,现任固原市原州区副区长,拟提名为固原市副市长人选;
苏 昀,1963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席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
王耀东,1961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处长,拟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陈永福,196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综合监察室主任(副厅级)。
以上拟提拔、提名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7年9月6日至2007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来信请寄:75002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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