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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7年9月20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左军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二、 决定任命马清贵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
三、 决定任命刘桓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四、 决定任命刘慧芳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五、 决定任命张学武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厅长。
六、 决定任命刘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七、 决定免去马清贵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八、 决定免去刘桓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
九、 决定免去刘学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厅长职务。
十、 决定免去魏锡良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十一、决定免去王和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厅长职务。
十二、决定免去王永平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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