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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7-09-21

    作出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23名,代表应于2008年1月10日前选出

    宁夏日报讯(记者 白景辉)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9月18日至20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会议作出关于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23名,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08年1月10日前选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视察我区财税工作情况的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 (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作出关于批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银川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作出关于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 《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陈建国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说,党的十七大将于10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这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迎接党的十七大,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区工作的大局。迎接党的十七大,最重要的就是要努力做好工作,创造优异成绩。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围绕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宏伟目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全区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提高我区人大工作和各项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