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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清理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来源: 银川晚报        日期: 2007-11-01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的决定》精神,强化部门主办责任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按照市长分工负责制的要求,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3年以来成立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幅精减议事协调机构。按照精减、效能、统一的原则,对凡不属于决策性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等四种情况之一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予以撤销。清理调整后,保留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87个,撤销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88个。

    二、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今后,因工作需要确需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的,一律由主办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可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工作任务按部门主办制的原则,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承办;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由主办部门负责进行协调。

    三、结合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工作分工和政府即将换届的实际情况,这次清理调整先确定各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负责人,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的变动由相应继任领导替补。今后,市政府领导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外,其他成员的变动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替补,报政府领导审定,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各议事协调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决策咨询的作用。议事协调机构除履行日常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外,根据市人民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负责重要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全市性重大决策提交市政府研究前,先提交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论证。

银川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