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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委主任 王永耀
自治区经委切实履行调节全区工业经济工作职能,我代表自治区经委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勤政、廉政制度。坚持首问责任制,实行一次性告知。
二、行政许可事项共有9项,在收到申请报告及应交的材料后规定的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供电营业的许可,工作日36个;开采黄金矿产的审查,工作日34个;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特定有机化学品项目立项、开工建设,工作日20个;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日45个;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发,工作日30个;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日20个;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日6个;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审批,工作日5个;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审批,工作日5个。
三、审核审批时限承诺:对企业申报的区级技术创新项目、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在收到申请报告及应交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并给予答复。项目备案、核准。在收到申请报告及应交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意见;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核。收到申请报告及应交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确认后下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57355。
单位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政府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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