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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效能建设承诺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8-02-21

自治区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 王俭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根据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工作职能,我代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工作在创新基础上谋发展,宗教工作在稳定基础上求提高,努力维护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局面,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加强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清真餐饮市场,努力消除因清真食品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三、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认真贯彻执行 《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时限和办结要求。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实行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落实效能量化考核制等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以制度规范程序,以制度保障效能。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培养,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团结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单位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政府大楼3楼。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43418。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