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坚持 “开门搞活动”,对群众反映的灵武法院法官郭占勇索贿、贪污诉讼费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核实查处,取得了群众的信任。昨天,自治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群众举报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查处情况。
警示教育活动开始以来,自治区高院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确定专人接待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案件、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坚持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目前,警示教育办公室已收到群众来电、来访及自治区政法委转来涉及法院工作的信件218件,已核查112件,其中举报情况属实或部分属实的12件。法院对案件审理程序有问题的3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3件已进行了纠正,对判决书书写或校对有误的4件作出更正。当事人孙某反映西夏区法院一名法官在民事判决书中出现错误,给其造成350元的损失。经核实,西夏区法院立即请来孙某向其承认错误,并补偿其经济损失,得到了孙某谅解。一署名为灵武法官的匿名信举报灵武法院法官郭占勇索贿、贪污诉讼费等违法违纪问题,自治区高院领导非常重视,迅速批转银川市中院纪检组进行核查。经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自治区高院当即依照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给予郭占勇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了解到,警示教育活动中,群众要求复查案件的占案件总数的81%,反映法官在审判和执行中有违纪行为或审判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有15件。对过去多次复查已有定论的问题和案件,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不再立案查处。(记者 宗时风 实习生 苏寅萍)
来源: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