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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 8号
来源: 宁夏日报        日期: 2008-05-24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八号(2008年5月23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提拔的1名干部公示如下。

    陈 伟,1953年9月出生,大学普通班学历,拟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现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以上拟提拔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至2008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来信请寄:75002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