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事项
一、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一) 申报立项:
1 向主管部门申请立项报告;
2 项目建议书;
3 合营各方签署的意向书;
4 合营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
(二) 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1 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
2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 合营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 合营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5 中方国有企业以现有资产折价作为出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书。
(三)申报合同、章程,申领批准证书:
1 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合营企业合同、章程的报告;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3 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及有关附件;
4 投资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5 进口设备清单;
6 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7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审核通知书;
8 中方国有企业以现有资产折价作为出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书;
9 其它有关的必要文件。
二、 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一)立项: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外商法人资格证明(境外个人投资应提供身份证明);
3 外商的资信证明。
(二)报批章程,申领批准证书: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2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
3 外资企业章程;
4 外商法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5 进口设备清单;
6 外资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7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外资企业名称审核通知书;
8 其它有关的必要文件。
三、 外商投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1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 由外商投资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件;
4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批件和批准证书;
5 投资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6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7 场地租用文件;
8 其它有关的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