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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政 治 决
议 (2006年2月11日自治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赞同马启智主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其它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挑战,胜利实现了2005年和"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十五"时期,全区农业稳步发展,工业化势头强劲,城镇化水平全面提升,县域经济不断壮大,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生态建设全面推进,城乡面貌变化较大,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经济社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区历史上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政府工作报告》对我区2005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自治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奋斗目标和2006年主要任务切实可行,符合区情,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反映了全区各族人民加快发展的共同愿望。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使命感与责任感,围绕我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和今年的政府工作,认真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积极议政建言、献计献策。会议坚信,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完成"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预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十一五"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继续深入学习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创新、有所作为的工作思路,按照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的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要紧紧围绕关系我区"十一五"发展全局的重点问题,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宁和人才强区战略,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宁夏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密切与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团结群众、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的工作,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贡献。要进一步加强对外联谊和交往,广泛团结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等海内外各方面的爱国力量,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要紧跟时代步伐,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政协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会议号召,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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