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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宁夏频道1月21日电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21日选举陈建国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瑞文(回族)、冯炯华、张小素(女)、马秀芬(女,回族)、何学清、刘天贵为副主任;选举王正伟(回族)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齐同生、刘慧(女,回族)、郑小明、张来武、郝林海、李锐(回族)、姚爱兴为副主席;选举马三刚(回族)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完)
陈建国简历:

陈建国,男,汉族,1945年7月出生,山东荣成人,1966年4月入党,196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1962-1969年:解放军六○三四部队战士、班长、保密员。
1969-1975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工人、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团委书记、祥山铁矿党总支书记。
1975-1976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党委副书记。
1976-1978年:山东省烟台地区革委会工交办公室副主任兼地区交通局党委书记。
1978-1983年:山东省烟台地区经委副主任兼地区冶金工业局局长。
1983-1984年: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芝罘区委书记。
1984-1987年: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7-1989年: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
1989-1992年: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
1992年: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
1992-1993年: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3-1994年: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1994-1995年: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1995-2002年: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2年3月至今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中央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王正伟简历:

王正伟,男,回族,1957年6月出生,宁夏同心人,1981年7月入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
1976-1978年:同心县王团乡干事。
1978-1982年:宁夏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2-1983年:同心县委宣传部秘书。
1983-1986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1986-198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1993年: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3-1997年: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主任。
1997-1998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98-2001年: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2003年: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
2003-2004年: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4-2007年: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7年: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主席。
2007年-2008年: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理主席、党组书记。
2008年1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
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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